玻璃產品出口歐盟需通過CE認證,以符合歐盟相關法規要求。具體流程和標準因產品類型(如建築玻璃、家居玻璃、實驗室器皿等)而異。
一、玻璃產品CE認證適用的歐盟指令
玻璃產品可能涉及以下指令/法規:
1. 建築產品法規(CPR, Regulation (EU) 305/2011)
- 適用於建築用玻璃(如鋼化玻璃、夾層玻璃、中空玻璃等)。
- 需符合EN 標準(如EN 14449、EN 12150等)。
2. 通用產品安全指令(GPSD, 2001/95/EC)
- 適用於家用玻璃製品(如杯子、餐具),需滿足基本安全要求。
3. 食品接觸材料法規(EC) No 1935/2004
- 涉及食品包裝玻璃(如瓶子、罐頭),需通過遷移測試。
4. 機械指令(2006/42/EC)
- 若玻璃用於機械設備(如玻璃門、防護罩),需評估機械安全風險。
二、玻璃產品CE認證核心流程
1. 確定產品標準與測試要求
- 根據產品用途選擇對應EN標準(例如):
- 建築玻璃:EN 12600(抗衝擊性)、EN 356(防盜玻璃)。
- 食品接觸玻璃:EN 14175(化學遷移測試)。
- 實驗室測試項目可能包括:
- 機械強度(如鋼化玻璃的碎片狀態測試)。
- 熱穩定性(如耐溫驟變性能)。
- 化學安全性(鉛、鎘溶出量)。
2. 第三方測試(如適用)
- 非建築玻璃(如家居用品):通常可自我聲明,無需公告機構(Notified Body)介入。
- 建築玻璃(CPR):必須由歐盟公告機構進行測試並簽發DoP(性能聲明)。
3. 編製技術文件(Technical Documentation)
- 包括:
- 產品設計圖紙、材料清單(BOM)。
- 測試報告(EN標準符合性證明)。
- 風險評估報告(如適用)。
- 用戶說明書(含安全警告)。
4. 簽署符合性聲明(DoC)
- 製造商或歐盟代表簽署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,聲明產品符合相關指令。
5. 加貼CE標誌
- 在產品或包裝上標注CE標誌,建築玻璃需額外標注DoP編號。
三、特殊玻璃產品的附加要求
1. 建築玻璃(CPR)
- 需按EN 1090-1進行工廠生產控製(FPC)認證(部分類別)。
- 劃分性能等級(如防火等級A1-F)。
2. 食品接觸玻璃
- 需通過遷移測試(鉛、鎘等重金屬釋放限值)。
3. 汽車玻璃
- 需符合ECE R43(安全玻璃)或歐盟整車認證框架。
四、常見問題
- Q1:CE認證是否需要工廠審查?
- 普通玻璃產品通常無需審廠,但建築玻璃(CPR)可能需審核生產體係。
- Q2:無CE標誌的後果?
- 海關扣留、市場禁售,甚至罰款(最高可達銷售額的4%)。